|
相關連結:內政部國民年金
勞保局國民年金
相關表單下載
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(保費減免)
97/10/1國民年金開辦,只要年滿25歲、未滿65歲,在國內設有戶籍的國民,在未參加勞保、農保、軍保或公教保期間,都應參加國民年金。
有收到國民年金繳款單、像是失業、家庭主婦、25以上還在學的學生,沒有其它社會保險,戶籍福興,都可以來福興鄉公所辦理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方案﹝保費減免﹞。
一、所得未達一定標準 申請應附文件:
□國民身分證印章。
□委託人身分證印章。
□戶口名簿
本人、親生父母.配偶.子女不同戶、(出嫁女兒﹞也要,以上若無戶口
名簿以戶籍謄本代替。
□除戶戶籍謄本(死亡)。
□學生證:16歲-25歲日間部學生,蓋當學年度註冊章。
□外配居留證: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。
□身心障礙手冊:未共同生活,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
或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。
□服役證明影本:應徵集召集服兵役或替代役。
□服刑、羈押、拘禁證明影本:入獄服刑、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現役
□失蹤証明影本: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,六個月以上。
□媽媽手冊或生產證明:懷胎6個月以上(媽媽手冊)分娩後2個月內(生產
證明)。
□診斷證明:罹患嚴重傷、病,必須3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
□受禁治產宣告:法院宣告文件。
□在學領有公費:請附領有公費證明影本。
二、計算方式:
一般民眾:每月674元。
家庭總收入平均全家人口
□自付337: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淚1.5倍,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
每月消費支出的1倍者
□自付505:每人每月達最低生活淚1.5倍,未達2倍,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
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的1.5倍者
*最低生活費9829
*16以上-65以下視為有工作能力:除16歲-25歲日間部在學學生外,皆計算17280基本工資
審查全家總收入平均全家人口,符合所得未達一定標準,保費減免後:只要337元或505元。
請洽福興公所國民年金專線:047772066分機335。
自身權益請不要放棄。
|